在经历了商标注册流程后,成功拿到商标的企业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商标好不容易拿到手,但是并不代表商标能被所有,如何在商标到手后进行下一步动作,小编来教你。
一、尽快使用商标,别被提“撤三”
《商标法》第49条第2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商标核准注册后企业应尽快使用,并注意留存使用证据(生产、加工、销售合同等),防止被提“撤三”。
二、规范使用商标,及时做商标变更
《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三、使用商标时,不能随意修改
《商标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所以我们在使用商标时,一定要确保商标的标识和当时核准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可以按比例缩放,但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字体。
四、商标有效期满前及时续展
《商标法》第40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使用了十年的商标一般都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是含金量较高的商标,所以建议大家能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及时做商标续展。
五、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应追加注册
《商标法》第23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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