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姐姐”张雨绮代言、
主打“0糖0脂0卡路里”
宣传概念的元气森林,
作为一个互联网创新型饮品品牌,
可谓红极一时。
元气森林不仅品牌广告打的硬, 就连商标注册这块也“不甘示弱”。 近日,元气森林的“燃”商标, 就引发了与“蒙牛”的“商标纠纷”。 就在前不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元气森林就35178063号“燃”商标的二审诉讼中胜诉。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与商评委对元气森林方面的驳回复审决定书。 一波三折的“燃”商标 在2018年,元气森林方面申请第35178063号“燃”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第30类的咖啡、茶、茶饮料、方便米饭、调味品。(统称为复审商品)。 而在2017年11月,四川锦膳食品有限公司就申了第27247874号商标。 2018年10月,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面申请了第34010242、34010188、34007897、34005718号商标。 一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包括蒙牛申请在内的多个引证商标,在指定或核定使用的范围内,与商品的功能、用途、消费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具有较大关联,构成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 同时,诉争商标“燃”与引证商标“燃”等文字构成相同,构成近似标志。诉争商标与上述各引证商标若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裁定后,元气森林不服裁定,遂提出复审。并在证据中指出,蒙牛方面的部分引证商标,相对于元气森林公司属于在后申请,且均已因元气森林公司在先注册的多件“燃”系列商标被驳回,不应成为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 此外,元气森林公司已在先获准注册多件“燃”系列商标,诉争商标系元气森林公司已注册商标的权利延续。34010188号商标权利状态不稳定,恳请法院中止审理,待该引证商标权利状态稳定后,再行审理本案。 对此,二审法院查明,截至二审审理终结,引证商标34010188号在其指定使用的商品上仍为合法有效的在先申请商标。另查,引证商标34010242、34007897、34005718号商标在其全部指定使用上商品的申请注册被驳回,现已无效。权利人锦膳公司放弃“燃”专用权。 由此,二审法院认为,被诉决定和原审判决虽无不妥,但基于影响诉争商标注册的重要事实发生变化,国家知识产权局仍须就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是否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重新进行审查。最终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35178063号“燃”商标重新作出决定。 赞标网小编分析 商标是企业品牌的门面,维护着企业的形象,换个角度也可以说商标就是企业品牌的守护者。品牌值不值钱,商标说了算,这一点在“乐视”商标拍卖到1.3亿的时候,就足以说明。 不得不说作为一家网络公司,元气森林的知产意识是很到位的!据不完全统计,元气森林创立四年多来至少融资5次,据报道称元气森林即将完成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约为20亿美元。 能做到如今的地位,离不开公司对知识产权的完善布局。当初默默无闻的小企业,现在已经是人人知晓的明星品牌!看来“乘风破浪”后,必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