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个核桃、康帅傅方便面、雷碧……这些看着似曾相识的产品,其实都是“蹭热度”、打“擦边球”的产物。在业内人士看来,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侵权行为,主要由于侵权成本不高,被侵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且消费者对于商标认知不全面,维权困难所致。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以下简称《商标法》)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有望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以“味多美”为例,在2019秋季糖酒会上,浙江大好大食品有限公司推出“味多美”产品,这是大好大于2018年完成注册的商标。该商标与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味多美”三个字一致。对此,北京味多美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大好大推出的“味多美”商品进行调查,并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不仅知名食品商标时有抢注事件,优秀电影IP也成为众多食品企业抢注的目标。据了解,《哪吒之魔童降世》于7月26日上映,自此以后申请与“哪吒”相关的29类、30类商标就达24个。其中,仅有两个为“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申请,其余申请企业均为食品行业相关企业。
将名人姓名注册为商标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成都一男子曾将“林书豪”三个字申请为商标,且已收到受理通知书。该人共挑选了食品、饮料、酒类等7个品类和10个小类进行申请。
事实上,中小企业“蹭热度”的行为,最终将导致没有赢家的局面。行业模仿、抢注问题时有发生,导致出现山寨食品,例如粤利粤饼干、小白免奶糖、豆禾豆豆奶等。这些产品往往存在安全隐患,不仅损害了原商标持有人的利益,也导致自身发展难以持续。
注册商标费用不高,收益很大,给一些企业和个人抢注知名商标带来了“商机”。据了解,抢注一个商标的费用不到1000元,如果抢注一个知名商标再转让的价格可达到数十万甚至更高。例如,北京一位工程师花1000元随意注册了“莫言醉”白酒商标,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这枚商标卖出超过1000万元。
随着11月1日新《商标法》的实施,各行业商标乱象有望减少。据了解,本次《商标法》的修订,对恶意抢注行为加强了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罚力度。第四条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对此,处罚办法为“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但在原来的《商标法》中,并无进一步的规制,处理方式仅仅是商标被驳回。侵权的企业应该转换一下思路,发展培养自有品牌,深耕这些市场,而非战战兢兢模仿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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